本报讯 通讯员余文鑫报道: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集中严打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取得良好成效。
2009年期间,家住随州城区的田某从他人手中转包了位于随县吴山镇一处山场开采石子,分两次办理了2.9余公顷林地占用手续,并在2015年8月办理了20.2立方米林木采伐手续。在开采期间,田某擅自超范围占用林地,雇请挖机毁坏林地采石,将大量废石渣、泥土直接堆放在附近的林场上,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1.236公顷,折合168.54亩。今年7月初,随县检察院发现田某超范围占用林地涉嫌犯罪线索,向随县森林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随县森林公安局采纳监督意见,于7月17日立案侦查,并将立案情况书面回复随县检察院。
今年以来,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紧紧围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破坏林业资源等多发易发犯罪,通过集中走访、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梳理整合举报线索、强化内部职能部门协作等举措,发现监督线索,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案源,积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刑事立案监督,以监督促打击,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截至目前,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件,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4件,滥伐林木案1件,监督公安机关直接立案10件,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件,非法采矿案5件,滥伐林木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