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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法院推行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前置﹄
为入额法官减负为庭审效率提速

  本报讯 通讯员徐兆华、刘志勇报道: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广水法院刑事审判推行“庭前会议前置”,实施“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审判模式,努力实现“为入额法官减负、为庭审效率提速”。
  该院在刑事案件庭审前,首先召开庭前会议,由一名入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召集并主持,在庭前会议中完成核对当事人、交待诉讼权利、非法证据排除、开示证据并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确定审理程序等全部程序性事项。形成庭前会议笔录后,现场让各方会议参与人员签字、捺印,固定庭前会议成果,作为庭审笔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由会议主持人向承办人或合议庭报告庭前会议成果,由承办人或合议庭先行研究争议证据、梳理争议焦点、确定审判程序等事项。
  通过“庭前会议前置”,克服了“当庭举证质证认证,一证一举一质一认”的效率障碍,能使案件无争议事实得以迅速固定,争议焦点得以迅速提炼,程序繁简得以迅速分流。在庭审环节,能迅速由法庭调查转入法庭辩论,并且辩论直奔主题、直奔争议焦点,庭审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更为鲜明的功能是,庭前会议交由一名入额法官或者一名法官助理召开,一个人即完成了三名入额法官坐庭情况下进行的核对诉讼参与人、交待诉讼权利义务等工作,将入额法官坐庭的时间节约了近70%,使主审法官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分析、判断、文书制作,更使合议庭的其他入额法官得以从“陪审”中解脱。
  目前,刑事各庭正在将“庭前会议前置”模式推向“由一名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实现入额法官事务与法官助理事务的的合理分流,使审判资源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分配,让庭前会议真正成为入额法官的“减压阀”、“助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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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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