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黄素梅报道:近日,广水市检察院受理一起团伙诈骗案。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屠某和陈某。
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间嫌疑人屠某、陈某伙同张某、宫某等人,以倒卖制冷器赚差价为名,骗取被害人王某某、朱某某、邹某某等人现金共计7万余元。
几名犯罪嫌疑人先准备好道具—“电路板、一袋假币”,对各自要扮演的角色进行分工。然后骑摩托车在随州、广水周边农村转悠,以农村中老年人为诈骗对象,碰到合适的目标就下手。在找到目标后,嫌疑人扮演的“外地购货人”首先出场,以找人为名接近目标,让被害人了解到其要高价购买“制冷器”;然后“中间人”出场,称能联系到“供货人”,并和被害人一起找到“供货人”;“供货人”称“手中有货,但不愿和外地人做生意,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时“中间人”便说服被害人一起先买下这批并不存在的“制冷器”、然后再卖给外地购货人,赚取其中可观的差价。几名犯罪嫌疑人就这样设下圈套,诱惑被害人拿出所有积蓄和他们一起“做生意赚钱”。最终几名犯罪嫌疑人骗到钱财后,先后找借口脱身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