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解困,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帮扶救助工作。依据《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办 [2017]45号)和《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办[2017]46号)文件精神,结合基层工会申报情况,拟对符合条件的346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予以救助。救助标准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每人资助2000-4000元。公示结束后,各级工会将在12月底将帮扶资金直接汇入被救助对象个人银行卡 。
困难职工基本情况应实事求是,如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市总工会将取消其受助资格。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现将拟定救助对象予以公示(随县、曾都区困难职工由随县、曾都区总工会自行公示)。可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拟定救助对象详细情况。困难职工的资格如有不实,请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7天内,向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含总工会)纪检组反映情况。
纪检组联系电话:3590681
纪检组地址:随州市民政局办公楼602室
随州市总工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