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
2017年,我市境内8个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5%,其中:涢水洪山断面水质为Ⅱ类;涢水安居肖店断面水质为Ⅲ类;涢水大桥断面水质为Ⅲ类;涢水魏家畈小河口断面水质为Ⅳ类;涢水平林断面水质为Ⅲ类;氵厥水厉山断面水质为Ⅲ类;氵厥水自来水厂断面水质为Ⅲ类;澴水孝昌王店断面水质为Ⅲ类。
(二)主要水库
2017年,我市省控主要水库徐家河水库水质为Ⅱ类,符合功能区控制目标,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
(三)主要城市内湖
2017年,我市省控主要城市内湖白云湖水质为Ⅲ类,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
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7年,我市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曾都区先觉庙水库、广水市许家冲水库、随县封江口水库水质均为Ⅲ类,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保持稳定。
以上水质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
三、环境空气质量
2017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6天,占比例为76%,较2016年提高6.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5,主要污染物为PM2.5。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年均值浓度如下: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比下降10.0%。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比下降4.0%。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比下降14.8%。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比下降8.9%。
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2.6毫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比上升30.0%。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为148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比下降2.6%。
四、降水
2017年,按要求对降雨进行PH值监测,检出范围在6.43-7.28之间,检出平均值为6.63,全年未检出酸雨。
五、城市声环境
(一)区域环境噪声:2017年,随州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1.9分贝,比上年上升0.2分贝,质量等级为较好。
(二)道路交通噪声:2017年,随州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1分贝,比上年下降1.0分贝,质量等级为好。
六、土壤环境质量
2017年,我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土壤综合污染水平处于尚清洁(安全)警戒线内。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