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参与全市对外开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网络招商的平台作用。
(四)根据授权,承办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国家、省政府举办的经济合作活动。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机制体制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推介洽谈和重要客商的接洽工作。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储备和发布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承担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办和年度考核,对全市招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八)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跟踪服务;参与协调解决全市外来投资企业各类问题和投诉。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