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斌报道:7月16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晏某某犯行贿罪上诉一案,法庭当庭宣判,晏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此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湖北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为市中院首次通过网络同步直播庭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晏某某与同案人曾某某为购买随州市棉花原种场一块土地,向国家事业单位人员黄某某、童某某行贿7万元。2018年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晏某某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且行贿过程中属从犯,应减轻处罚,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向市中院提请上诉。
市中院院长董伟威担任此次庭审的审判长。董伟威表示,打击贿赂犯罪既包括打击行贿又包括打击受贿,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不断发展,对打击受贿犯罪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从源头上将行贿受贿一并打击、并重打击,才能根治腐败。市中院进行庭审直播,开启了我市司法公开的新平台,通过网络同步直播庭审,要求法官有更加娴熟的审判业务,有更加公正的审判程序,这样才能接受社会、媒体以及广大公众的监督。庭审网络直播实际上是一场庭审实质化的改革,以往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接下来,在刑事审判诉讼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庭审直播、当庭宣判也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