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朱胜国报道:近期,广水市城郊派出所连续查办三起故意伤害案件,皆因小纠纷当事双方不冷静情绪失控而发生,造成一方受伤、一方被拘或赔偿高额医疗费的严重后果。
6月22日9时许,该市城郊大邦村村民方某在大邦路上因避让车辆方法不当将刘某的车灯撞坏,协商未果。刘某持钢筋棍将方某右手掌骨打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7月1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刑事拘留,并赔偿受害人方某4万余元医疗费;
6月25日20时许,城郊派出所接到广水市陈巷镇居民陈某报案称,其子陈某在四贤路被捅伤。经查是因轻微交通事故未达成赔偿协议,在等交警前来处理时发生口角进而被犯罪嫌疑人熊某用刀捅伤。后经法医鉴定陈某为重伤二级,其母杨某为轻微伤。已用药费二十余万,犯罪嫌疑人熊某当日被拘留,7月18日被执行逮捕;
7月25日7时许,接到城郊办事处城南社区雷某报案称其子雷某被过早的人用刀砍伤。经查,嫌疑人汪某的妻子毛某在买过早时因两元一碗面的差价而发生纠纷,互不相让,毛某喊来其丈夫汪某用篾刀将雷某砍伤,因伤情未经鉴定,汪某暂被治安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逞强好胜争输赢,人财受损酿恶果;天干气躁莫上“火”,遇事冷静好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