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超、马东平报道:近日,曾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经查,刘某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5月、2016年10月、2018年4月三次被判刑。今年6月,刘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短短一个月时间竟疯狂作案多达七起,在随州城区公共场所盗窃自行车1辆、电动车6辆,所盗车辆价值近1.5万元。
2018年6月,刑满释放后的刘某每天在随州城区四处游荡,寻找路边或店门口停放着未上轮胎锁的电动车,使用暴力手段打开转向锁后将车子推至人员稀少的地方,剪断电源线后并接上电源通电。随后将车子以一两百元的低廉价格卖给陌生路人。用同样的手法,他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得手七次,这些被偷的车辆,只锁了转向锁,未锁轮胎锁,极易被盗。
检方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容易成为盗贼的猎物,要切实做好以下措施:一是买车要登记。在购买电动车后,应携带身份证件,购买发票及时上牌、登记。便于警方破案后及时找到车主。二是要上锁。一定要为电动车配备质量有保障、防盗性能高的锁具。不管停放在哪里,停放多久,不要只锁转向锁,请一定要记得锁好轮胎锁。三是停车看地点。在停放电动车时,应选择有专人看管的车库,或有监控探头的小区、路口、路灯下。四是丢车要报警。一旦发现电动车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