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松 通讯员 周明
农村稳,天下安,农业兴,基础牢,农民富,国家盛。
行走在曾都大地,一幅幅现代农业美景图,承载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希望,也折射出曾都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强劲势头。
近年来,曾都区农经管理局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与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A 完善“三权分置”保护农民权益
“落实所有权、保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制度,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创新,也是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定海神针”。曾都区农经管理局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成果通过农业农村工作部验收。去年4月,曾都区171个村(含淅河镇),1785个村民小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获得了省确权办考评优秀等次奖,并顺利通过了农业农村部汇交验收。已连续3年按实测面积发放农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权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为确保农村土地确权档案资料的完整、齐全,该局会同档案部门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纸质、图片、影像等资料移交档案专业服务公司进行整理归档,全面完整地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按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要求,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体系。
做好农村改革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该局对农村各类矛盾进行摸排,加大调处力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指导各镇(办)依法调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二是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各类纠纷的排查;三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处理,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B 推进产权改革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曾都区农经管理局深入推进该项改革,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试点典型引路,逐步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在办好东城舜井道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月全区召开动员会,正式拉开改革工作序幕。区委、区政府先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改革中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为改革指明方向和路径。
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操作程序。在东城舜井道社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了一套可供复制的模板,印发了1000册《舜井道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前期试点和全面铺开,提炼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九步工作法”,为全区各地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
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检查督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刷标语、拉横幅、办专栏、QQ群、微信群、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全区共计培训工作人员255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4400余册,发放《至农户的一封信》93250余份,张挂宣传横幅2100余条。制作宣传专栏53期,为改革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成立专班,不定期到各地指导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改革难题。印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推广典型经验。三是定期督导检查。区委、区政府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2018年大督查范围,成立五个督查专班,督导检查各地改革推进情况。曾都区2018年8月被列为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
C 培育新型主体助推经济发展
曾都区农经局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是下发《曾都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二是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扶贫,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吸纳贫困户入社,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组织专班深入到合作社、家庭农场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收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典型,总结推广,编印成册,推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促进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运转。围绕扶贫产业、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培育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统一了曾都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标准,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在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区级示范社的基础上,申报了1家国家级示范社、13家市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搭建农业信贷担保平台,缓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区政府注资500万元与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设立“曾都区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该项业务自去年10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区农经局共推荐贷款3000万元,已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放贷1800万元。
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支撑。去年该局积极向省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到合作社、家庭农场奖补资金64万元,贷款贴息45万元。2018年被确定为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争取到中央奖补资金750万元,助推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D 强化监管力度减轻农民负担
为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该局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实现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一是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曾都区2018年度农民负担目标管理责任书》。区政府与各镇(办、管委会)、各涉农收费部门签订“责任书”,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压实了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排查。一方面下发《关于开展防范涉农领域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大力开展防范涉农领域非法集资宣传和排查工作。另一方面加强维权减负工作督查。组织专班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维权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做好农村“一事一议”监管工作。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对筹资筹劳项目的确定、议事的组织和监督、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资金劳务的筹集和管理、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机制和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2018年审核“一事一议”筹资55.77万元,酬劳19.46万个。
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一是不定期组织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加大对涉农资金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农民负担监管和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2018年共完成了97个单位的审计工作,涉审资金2.27亿元。
新的蓝图,新的征途。曾都区农经管理局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勇往直前,开拓创新,默默耕耘,推进曾都区农业快速、健康发展,书写出现代农业更加绚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