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吴玫霖)近日,由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诈骗案公开宣判,随县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元月初,河南籍货车司机王某等3人驾车到随县草店镇违法运输砂子,被随县草店镇联合执法人员查获,并将违法运输砂子的三台货车暂扣于随县公安局草店派出所院内。王某3人在处理被查扣车辆时,找到家住随县草店镇居民杨某,杨某向3人编造自己与派出所民警有交情,骗取了3人的信任。
1月9日19时许,王某等人与杨某商量捞车事宜,并交给杨某3000元。随后,杨某通过现金交易和微信转账等方式,共骗取王某3人19600元。杨某骗取上述钱财后,一直找借口拖延时间,后将手机关机。王某等人才察觉被骗,遂向草店派出所报警,至此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