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克克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