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4日
关于聘请湖北全力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9年1月25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1303破字第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湖北全力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北全力公司”)重整程序,宣告湖北全力公司破产。根据管理人的工作安排,决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就湖北全力公司对关联公司的投资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资产进行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限制投标;
(6)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并入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类机构名册、评估机构名册;
(7)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8)本次选聘接受联合体报名;
(9)能够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书样式需自行联系本公告联系人领取)。二、工作要求(一)对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
1、完成对湖北全力公司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为管理人处理湖北全力公司纳税事宜提供专业意见;
3、根据湖北全力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对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
1、完成对湖北全力公司对外投资形成股权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湖北全力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报名材料应包含:
1、报名人同意参与报名的函(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样式需自行联系本公告联系人领取);
2、报名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清算工作经验或政府采购项目审计评估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重整、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4、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原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管理人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沿河大道102号;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3908665276。
四、评选安排
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由管理人组织相关机构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比选,最终确定一家报名单位入选,经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备案后确认。
特此公告。
湖北全力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月12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限制投标;
(6)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并入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类机构名册、评估机构名册;
(7)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8)本次选聘接受联合体报名;
(9)能够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书样式需自行联系本公告联系人领取)。二、工作要求(一)对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
1、完成对湖北全力公司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为管理人处理湖北全力公司纳税事宜提供专业意见;
3、根据湖北全力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对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
1、完成对湖北全力公司对外投资形成股权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湖北全力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报名材料应包含:
1、报名人同意参与报名的函(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样式需自行联系本公告联系人领取);
2、报名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清算工作经验或政府采购项目审计评估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重整、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4、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原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管理人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沿河大道102号;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3908665276。
四、评选安排
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由管理人组织相关机构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比选,最终确定一家报名单位入选,经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备案后确认。
特此公告。
湖北全力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