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4日
弥补普惠金融领域制度和监管短板
张末冬
近年来,银保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保险和各类新型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多元化、分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初步形成。下一步,将继续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和新型机构回归普惠金融的本源,为实体经济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同时,把握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间窗口,弥补普惠金融领域制度和监管短板,坚决整顿市场乱象、坚守风险底线。
稳妥推进企业名单制管理。按照“回归本源,突出主业,扶优限劣”原则,推动行业“减量增质”,整顿行业风险乱象。研究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风险可控的良好机构在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资金来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研究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发现并跟踪风险变化,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做到对风险心中有底、胸中有数,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牢牢掌握风险处置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防止发生次生风险。
为形成更好的普惠金融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六类机构监管规制建设。加快补齐制度短板,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新设行政许可研究,出台《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和有关监管问题补充规定,制定和完善六类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继续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上位法尽快出台。同时,加强监管指导,压实地方责任,推动监管部门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政策落地,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和经营融资担保业务行为的监管。另外,统筹推进六类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对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能力,加强对行业风险的动态监控和预警。
近年来,银保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保险和各类新型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多元化、分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初步形成。下一步,将继续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和新型机构回归普惠金融的本源,为实体经济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同时,把握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间窗口,弥补普惠金融领域制度和监管短板,坚决整顿市场乱象、坚守风险底线。
稳妥推进企业名单制管理。按照“回归本源,突出主业,扶优限劣”原则,推动行业“减量增质”,整顿行业风险乱象。研究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风险可控的良好机构在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资金来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研究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发现并跟踪风险变化,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做到对风险心中有底、胸中有数,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牢牢掌握风险处置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防止发生次生风险。
为形成更好的普惠金融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六类机构监管规制建设。加快补齐制度短板,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新设行政许可研究,出台《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和有关监管问题补充规定,制定和完善六类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继续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上位法尽快出台。同时,加强监管指导,压实地方责任,推动监管部门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政策落地,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和经营融资担保业务行为的监管。另外,统筹推进六类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对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能力,加强对行业风险的动态监控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