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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公告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下单位在我行下辖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已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开户网点联系办理销户手续,逾期将视同自愿销户,开户许可证、重要空白凭证一并公告作废。

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