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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5日
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看民法典的颁布
王岩
  王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不仅仅是法学界的大事,还是全党的大事,全国人民的大事。对民法典进行深入理解、科学阐释、生动宣传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民法典第一条旗帜鲜明地提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无论是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未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均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统筹推进。基于此,在学习民法典的诸多角度中,选取民法典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的功能、作用展开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民法典的历史担当与时代使命。一、经济:激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以良法善治为基础、在法治范围内活动、由法治规则来守护。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一国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最为密切。
  在总则编,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合乎公序良俗和绿色等民法基本原则,为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最为基本的法治原则。塑造了多元市场主体制度,为人们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多更自由的法定组织形式。在物权编,民法典确认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巩固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与发展路径;民法典首次确立依法出资设立企业的权利,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人们的投资热情和创业创新的活力;民法典明确营利法人的财产所有权,有利于调动营利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合同编,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民法典合同编坚持和完善了合同履行原则,强化了违约责任制度,有利于人们树立有约必守、违约必究的契约精神。针对市场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同编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比如针对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修改了格式条款规则等合同订立的相关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交易的效率,也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
  二、政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我国的民法典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立法宗旨上,民法典编纂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立场。民法典第一条就开宗明义,规定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在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各项要求,彰显我国民法典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例如改变了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创设人格权编,通过正面列举的方式,对各种人格权益予以确认,从而实现对人格权益的积极保护。
  三、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全面贯彻落实从规范体系上发挥了统帅作用。
  在法律体系的完善上,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法典的颁布,意味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重要一步。在道德规范的强调上,民法典对某些道德规范提炼上升为法律规范。总则编规定的“见义勇为”条款和“英烈保护”条款,婚姻家庭编规定的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条款,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好意同乘”条款等,无不体现了“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四、社会:开启社会治理法治化新时代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环节,而且也是确保实现社会治理于法有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支撑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制度资源。
  一是激发治理主体的积极性。社会治理不仅需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而且特别需要公众参与,激发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因此需要调动老百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需要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全面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维护治理过程的有序性。社会治理关乎人们的切身利益,社会治理过程的有序需要以和谐的社会关系作支撑,而和谐的社会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和谐的民事关系。民法典以内容丰富的法律条文来调节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把错综复杂的民事关系纳入民法典的管理之中,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惩罚民事主体的侵权行为,化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使社会治理朝着和谐、有序的方向发展。
  五、生态文明:引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消费、生活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人必须“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民法典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之法典。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括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民法典第9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条规定就是著名的生态保护原则,也称“绿色原则”。将生态保护原则写入民法典,体现了生态有价、损害担责的现代环境价值观,对于生态文明的理念在法律上的站位和落实,具有重大意义。在物权编中,民法典体现了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生态保护的要求,例如民法典明确业主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及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在合同编中,民法典要求合同订立履行都应承担生态保护义务,例如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在侵权责任编中,民法典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例如民法典专章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为民法基本原则并在具体制度中展开细化,这在世界范围内凸显我国民事立法的特色,既符合我国当前国情需要,亦高度体现我国环境治理的使命担当。
  (作者系中共随州市委党校讲师、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