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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万某滥伐林木获刑并处罚金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彭俊轩)近日,由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县法院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随县某镇村民万某为发展香菇种植,向村委会申请在其承包的山场砍伐栎树,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侄子刘某帮忙联系砍工开始砍树,委托哥哥梁某帮忙雇请挖机修路和三轮车运输树木,砍工砍伐几天栎树后,被随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经测量,滥伐林木面积为2.4254公顷,蓄积为69.2549立方米,随县森林公安局随即追缴万某涉案木材拍卖款29728元。
  检察机关认为,万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万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