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而立之年自毁前程多次贩毒终被判刑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随检)三十而立的大好年华,他不去为事业家庭拼搏,反而走上“歪路”自毁前程。近日,经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实,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间,王某多次贩卖毒品“开心水”“K粉”给多人,收取毒品费用共计5400元。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随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毒品猛如虎,在严重摧残吸毒者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漫漫人生路,走错一步就难以再回头,请时刻牢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做到不碰触法律红线,不跨越毒品警戒线。
经查实,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间,王某多次贩卖毒品“开心水”“K粉”给多人,收取毒品费用共计5400元。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随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毒品猛如虎,在严重摧残吸毒者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漫漫人生路,走错一步就难以再回头,请时刻牢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做到不碰触法律红线,不跨越毒品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