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信息
  敬告
  为方便客户就近在随州日报上刊登分类广告(声明、公告、售房、售车、招租、注销等),原随州日报社一楼(沿河大道122号)办理随州日报广告业务不变。特此敬告。
  联系电话:3312088
  随州日报社广告中心
  遗失声明
  湖北菇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壹枚,公章名称:湖北菇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声明原公章作废。
  曾都区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28600076510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农行随州西关分理处,账号:17784801040002043,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通告
  随州市融盛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位于明珠路广场东“维也纳公寓、维也纳公馆”楼盘房屋,涉及部分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后,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贷本息,导致随州市融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连带担保人,一直代为偿还房贷本息累计达四百万元。现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通告如下购房者:高小红、储伟、包海龙、蔡巍、冯秋林、黄纯、蒋竟波、黄素玲、冯巧玲、龚晓龙、胡兆帆、汪婷婷、时志刚、杨文涛、钦佳振、郑小猛、张中琴、黄金枝、付江玉、龚克、包艳奎、钱斌斌、谢思洪,请在此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湖北银行随州分行或随州市融盛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好购房所有欠款的还款手续,逾期随州市融盛置业有限公司将全面启动一次性代偿和追偿权利,届时将各位在公司所购买的商品房合同备案予以撤销,重新将该房屋对外销售,由此造成房屋再次出售的税费及其他违约等损失,由各位购房者全额承担。
  特此通告
  通告人:随州市融盛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