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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申光军与被执行人王洪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王洪军已经死亡。现就相关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申光军于2019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洪军所有的位于随州市解放路聚玉街164号幢1单元房号102房屋(房产证为:(01-015307),拟对该房屋作无主财产处置,如对该房屋有异议的法人、组织或公民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益。
  联系人:王法官电话:0722-3261769 18672221333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