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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池加兵、王绍芹、池诚:
  你们因投资农田改造项目于2016年10月4日向沈红卫借现金66万元,借期为3年,月息:1.5%,因到期未能还款,我于2020年12月3日将上述债权转让给谌祥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与谌祥省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对你们所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谌祥省,与此相关的其它权益也一并转让,请你们自即日起向谌祥省履行全部义务。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通知人:沈红卫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