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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8日
关于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予以销号的公告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2021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第一批)的通知》(随安〔2021〕4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治理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了重大隐患。  
  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对以下重大隐患予以销号。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