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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6日
关于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予以销号的公告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2021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第二批)的通知》(随安〔2021〕7号)要求,属地、行业部门及治理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细各项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了重大隐患。
  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对以下重大隐患予以销号。
  附件:2021年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第二批)基本情况表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