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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5日
《广水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解读
  2021年8月23日,广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水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广政发〔2021〕6号),政策涉及范围是落户广水市的工业项目。该《规定》共二十条,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政策内容,具体为:
  第一部分,用地保障方面。突出全市重点发展产业导向,对鼓励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生产性项目、精细化工类项目优先供地,并在法律法规权限范围内分别提出不同的用地优惠政策。
  第二部分,财税优惠方面。提出7条优惠政策。一是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投资越大,奖补比例越高,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至3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可按出让价的7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含3亿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二是给予固定资产投入补贴,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最高固定资产补贴金额可达3000万元人民币。三是给予厂房租赁补贴,对达到政策规定要求的租赁厂房生产的企业,可实现前三年免收租金,第四、第五年减半收取。四是给予地方税收贡献奖励,对达到政策规定要求的企业可实现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第四、第五年按50%奖励。五是设立外商投资奖励,在本市新注册设立并实际投产的外资工业企业,最多可实现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人民币。六是给予物流成本补贴,最高可实现补贴额每年100万元人民币,累计补贴三年。七是设立工业产业链关联贸易奖励,对新引进实体公司设立与其产业链配套的关联贸易公司,可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中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部分,人才激励方面。提出4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给予住房保障,新引进企业高管及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政府自建或政企联建人才公寓,对重点企业可采取政企联建的方式建设职工公寓。二是给予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奖励,新引进工业企业的高管及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五年内对其薪酬部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100%的标准予以奖励。三是给予子女就学保障,企业高管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优先保障就近入学就读。四是给予高管配偶就业保障,对年上缴税收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市政府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帮助企业解决高管配偶异地工作调动,属编制内人员对等安排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优先提供就业岗位。
  第四部分,配套服务方面。提出4个方面的保障政策。一是基础设施配套到位,项目用地做到基本平整,水、电、路、气、污水管网、道路等接通至项目区红线。二是对工业项目实行代办服务,由项目落户地负责帮助企业办理各种证照、报批手续,协助处理建设、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六位一体”服务机制。三是实行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全免,工业项目落户(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等)审批过程中,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四是实行服务性收费财政补贴,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清单范围的中介服务性收费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实行打包测算,市财政补贴。
  第五部分,项目引进奖励方面。提出4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对项目引进起决定作用的各类商协会、中介组织和非国家公职人员予以奖励,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越大,奖励额度越高,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社会人员参与招商的,可酌情报销差旅费用和接待费用。二是对公职人员给予奖励,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职人员,招商实绩作为评先表模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新引进企业上缴税收形成地方财力的,五年内市级财政不参与共享。四是设立招商突出单位奖励,对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排名前三的镇办(开发区)和排名前三的招商专班,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8万元、5万元。
  第六部分,重大项目政策支持方面。提出3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进入化工产业园的化工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二是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人民币以上(含3亿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可给予重资产建设支持。
  第七部分,其他政策。主要涵盖3个方面。一是除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产业类项目,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门的招商引资政策。二是本规定中未纳入事项,按随政发〔2021〕11号文件执行。三是同一项目的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规定条款或本市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