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解答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促进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试点工作意见,结合本市实际,2022年1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
  一、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凡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从业人员,均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哪些政策福利?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参照单位职工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计入个人账户之日起,参照国家规定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结息方式、利率计息。三是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存使用协议》的约定履行连续正常缴存义务,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对其账户内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缴存利息补贴。缴存利息补贴在其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当年标准一次性核定结算。2023年缴存利息补贴率为0.7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灵活就业人员不但享受了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息(目前为商业银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1.5%),而且额外的享受到0.75%的缴存利息补贴,两项加起来达到2.25%,高于我市商业银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平均挂牌利率1.9%,远高于我市商业银行一年期零存整取平均挂牌利率1.35%。
  由此,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与单位职工缴存者一样的低利率政策优惠;如果没有申请贷款,可以获得高于单位职工缴存者的存款利息,也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息。
  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充分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收入不稳定的实际,提供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下限区间,由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需求自主确定月缴存额。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3150元,下限为75元。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3150元的月缴存额标准缴存,连续缴存6个月的余额,按照存贷倍数25计算,最高可贷额度为47.25万元。况且夫妻双方还可以同时开户缴存,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四、灵活就业人员从哪些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
  (一)网上办理
  1.关注随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进入“业务办理”模块,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通过人脸识别成像进行身份实名认证,填写开户申请表,签订《缴存使用协议》,即可完成账户设立。后续,通过开户时绑定的银行卡,每月系统自动扣款缴存,实现7x24“不见面”、“零跑腿”自助办理。
  2.登陆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
  站:http://www.suizhougjj.cn/
  依次点击→“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入口”→“登录个人业务专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录入相关信息按提示操作即可。
  (二)柜面办理
  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Ⅰ类),向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1.直属营业部市民中心窗口(地址:随州市市民中心二楼,神农公园旁);2.直属营业部政务中心窗口(地址: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3.广水办事处(地址:广水市十里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4.随县办事处(地址: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五、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
  不可以。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六、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灵活就业人员被单位录用(聘用),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由所在单位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该单位继续缴存。
  七、单位缴存职工离职,是否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
  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开户缴存公积金后,将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户。
  八、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转入到本市公积金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
  可以。
  九、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因购房、租房等原因,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特别提请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购房、租房等非销户类提取后,此次缴存将不再享受利息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停缴的,个人账户封存后,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销户后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累计3次办理销户提取,不得再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十、灵活就业人员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并承诺在贷款还款期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十一、不计算缴存利息补贴有哪些情形?
  本市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原在职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享受缴存利息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职工的,原灵活就业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再享受缴存利息补贴;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本市,不享受缴存利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