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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广水市首例!
以劳务代偿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李凯、江锐)生态环境被破坏后如何才能更好地修复?非法捕猎者能否成为生态环境守护者?近日,由广水市检察院提起的季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该案是广水市首例以劳务代偿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案件,该案的办理是对恢复性司法实践的一次创新与发展,实现了打击犯罪与保护环境的有机统一。
  今年2月,季某未依法取得狩猎证,违反禁猎期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规定,在广水市多处堰塘中,使用头灯照明和抄网等方法猎捕野生鸟类29只。经鉴定,季某捕猎的29只野生鸟类为黑水鸡,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8700元。
  广水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季某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用。但经调查发现,季某家庭困难,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综合考虑季某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及民事责任履行意愿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决定探索适用劳务代偿方式,对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案件起诉后,广水市检察院多次与广水市法院沟通协调,共同探索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方式的可行性、实效性,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10月26日,广水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经过合议庭讨论后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季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五个月,同时责令季某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定山林提供七个工作日环境资源公益劳动,并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