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随州日报全媒记者 钟金辉整理
解读《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浩
一、任务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七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2月9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至3月中旬前为除患攻坚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前为验收评估阶段。
三、整治范围: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九小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生产、储存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群租房等居住场所。
四、整治重点: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建筑防火分隔不彻底,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五、整治措施: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提升“七大行动”。
宣读《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冯明静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由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2月1日发布。
答记者问
1、我们知道,人员密集场所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请问除了《通告》上拆除门窗和障碍物,消防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方面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冯明静: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是我们一直防范的重点。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自主管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指导监督。采取服务指导、监督抽查、举报核查、错时检查、专家检查等各种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开展精准检查,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单位纾困解难。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对已经明确监管职责的场所,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标准化管理。尚未明确职责的新业态新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联合文旅、教育、商务等部门明确剧本娱乐、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强化隐患整治。紧盯宾馆、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解决营业期间动焊施工作业、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外窗安装铁栅栏和广告牌、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2、临近春节,群众燃放烟花爆竹需求量增加,安全风险隐患增多,应急管理部门如何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工作,将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刘涛:为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告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大对违反规定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力度。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公开信、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深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流向和质量管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做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工作,做到购进产品登记手续齐全。严禁销售超标违禁和“假大空”产品。严格配送管理,严禁超量配送和超范围以及向无证经营户配送。配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安全和运输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装火花熄灭器,悬挂警示标志。
三是强化经营许可。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和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零售店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不得密集布置。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65号令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是强化打非治违。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严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一批超量储存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3、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大整治行动,公安机关会采取哪些措施抓好“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饶晓英:一是坚持全警动员。明确派出所所长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专(兼)职消防民警、村(社区)责任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召开重点监管的“九小场所”约谈培训会,告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工作任务及标准,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严格治理。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采取“分片、定点、包干”的形式,组织派出所民辅警,会同基层相关治理力量,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重点监管“九小场所”和辖区经营门店,按照主体责任落实、排查单位全面、隐患整改精准、宣传培训到位的要求,逐一进行入户消防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整治、严格查处一批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逾期和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实施“五个一律”,确保“九小场所”突出消防隐患发现得了、整改得好、查处得快。
三是坚持常态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织派出所对重点监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建立“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预警机制。对消防安全状况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实行绿色上报,确定为基本放心场所;对存在一般隐患且能立即或较短时间内整改完毕的实行黄色预警,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改频次;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需要紧急采取消防强制措施的,发出“红色警告”,函告属地消防救援机构,迅速有效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是坚持多维宣传。采取“网上+网下”“传统+科技”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集中编制宣传资料,充分运用新闻、报纸等传统媒介,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宣传消防安全工作、曝光典型案例,广泛警示社会,形成强大整治声势。深入“九小场所”和城乡社区,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语,讲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手把手、面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消防安全知识。
五是坚持警消联动。市、县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组成联合督导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行动专项督导和暗访督查;市公安局每周对各地公安机关进行一次视频会商调度;市公安局治安管控中心每日收集各地治安部门专项行动情况,督促派出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公安局将结合督导情况,对大整治行动不尽职、不负责、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辖区“九小场所”等火灾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对派出所相关工作责任人实施约谈;对因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浩
一、任务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七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2月9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至3月中旬前为除患攻坚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前为验收评估阶段。
三、整治范围: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九小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生产、储存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群租房等居住场所。
四、整治重点: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建筑防火分隔不彻底,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五、整治措施: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提升“七大行动”。
宣读《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冯明静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由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2月1日发布。
答记者问
1、我们知道,人员密集场所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请问除了《通告》上拆除门窗和障碍物,消防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方面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冯明静: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是我们一直防范的重点。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自主管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指导监督。采取服务指导、监督抽查、举报核查、错时检查、专家检查等各种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开展精准检查,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单位纾困解难。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对已经明确监管职责的场所,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标准化管理。尚未明确职责的新业态新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联合文旅、教育、商务等部门明确剧本娱乐、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强化隐患整治。紧盯宾馆、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解决营业期间动焊施工作业、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外窗安装铁栅栏和广告牌、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2、临近春节,群众燃放烟花爆竹需求量增加,安全风险隐患增多,应急管理部门如何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工作,将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刘涛:为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告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大对违反规定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力度。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公开信、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深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流向和质量管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做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工作,做到购进产品登记手续齐全。严禁销售超标违禁和“假大空”产品。严格配送管理,严禁超量配送和超范围以及向无证经营户配送。配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安全和运输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装火花熄灭器,悬挂警示标志。
三是强化经营许可。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和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零售店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不得密集布置。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65号令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是强化打非治违。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严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一批超量储存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3、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大整治行动,公安机关会采取哪些措施抓好“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饶晓英:一是坚持全警动员。明确派出所所长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专(兼)职消防民警、村(社区)责任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召开重点监管的“九小场所”约谈培训会,告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工作任务及标准,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严格治理。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采取“分片、定点、包干”的形式,组织派出所民辅警,会同基层相关治理力量,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重点监管“九小场所”和辖区经营门店,按照主体责任落实、排查单位全面、隐患整改精准、宣传培训到位的要求,逐一进行入户消防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整治、严格查处一批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逾期和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实施“五个一律”,确保“九小场所”突出消防隐患发现得了、整改得好、查处得快。
三是坚持常态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织派出所对重点监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建立“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预警机制。对消防安全状况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实行绿色上报,确定为基本放心场所;对存在一般隐患且能立即或较短时间内整改完毕的实行黄色预警,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改频次;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需要紧急采取消防强制措施的,发出“红色警告”,函告属地消防救援机构,迅速有效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是坚持多维宣传。采取“网上+网下”“传统+科技”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集中编制宣传资料,充分运用新闻、报纸等传统媒介,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宣传消防安全工作、曝光典型案例,广泛警示社会,形成强大整治声势。深入“九小场所”和城乡社区,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语,讲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手把手、面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消防安全知识。
五是坚持警消联动。市、县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组成联合督导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行动专项督导和暗访督查;市公安局每周对各地公安机关进行一次视频会商调度;市公安局治安管控中心每日收集各地治安部门专项行动情况,督促派出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公安局将结合督导情况,对大整治行动不尽职、不负责、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辖区“九小场所”等火灾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对派出所相关工作责任人实施约谈;对因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