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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9日
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帮困难职工拿到20万元补偿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刘馨怡、通讯员宋芳、梁红玲)1月30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工会近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顺利帮助一名困难女职工拿到20余万元补偿金。
  2020年9月,李某入职某公司,在生产车间从事送电极片过辊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9月下旬,李某在操作过辊作业时,右手被卷入机器致多个手指压伤,当天被送往武汉协和医院治疗。2023年3月,李某被随州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七级。公司对结论不服,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七级工伤的最终结论。由于公司未买工伤保险,双方因医疗费用与工伤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李某2023年12月向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得知李某家庭困难,市总工会委派法律顾问王艳律师给予法律援助,指导收集证据,代为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市“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室也积极做工作促进双方和谈。经过调解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在2024年1月一次性支付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李某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合计人民币20.5万元。
  市总工会提醒广大群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也可以在工伤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