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点亮生活微光
随州日报通讯员 周仁根 邓楸子
“谢谢检察院帮助我们渡过眼前的难关,让孩子的学费缴清了,我以后一定踏踏实实打工赚钱,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日前,广水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回访司法救助对象李大哥时,他激动地说道。
深陷电信网络诈骗圈套,一夜暴“负”
2023年2月3日,正在家中刷手机的李大哥,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称可以提供无抵押、低利率、快速到账的贷款,这对于刚度过年关,且家境并不富裕的李大哥来说,可以缓解一下自己的经济压力。
随后,李大哥按照指示,在对方发送的网页链接中下载了“新小花钱包”,并按要求完成操作,孰不知自己已经落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当中......
“您刚刚的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需要向指定的账户转账才能解冻。”眼看贷款即将办理成功,对方又以新的理由引导李大哥转账,李大哥先后三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共计58000元。
“他每次指定的账户都不一样,我刚转完就说卡号无效,让我重新转,后面转完又说我没有备注,我就怀疑自己被诈骗了。”2023年2月6日,李大哥到公安机关报案时说道。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李大哥的部分钱款流向了外省名为粟某某的账户中,经上网追逃,粟某某于2023年6月9日被抓获归案。
追赃挽损与司法救助“齐步跑”,温暖民心
2024年4月23日,公安机关将粟某某移送至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粟某某的银行卡接收到4笔转账,共计21000元,其中涉及电信诈骗案2起,涉案资金11000元,其中就有李大哥转入的6000元。
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后发现,粟某某在明知第三方可能借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谋取“好处费”,依旧出借银行卡给对方接收转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释法说理,粟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退赔李大哥6000元,并取得其谅解。
2024年7月5日,广水市检察院就粟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同召开了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并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等全面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参与听证人员就案件处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符合不起诉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同时,承办检察官主动引导公安加强对赃款去向的调查,在办案人员的帮助下,李大哥成功追回36000元。
考虑到李大哥家庭情况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广水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托该院建立的线索库机制,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部门。
2024年6月底,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具体情况,发现李大哥的父母都已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身患多种疾病,需常年吃药维持。其儿子系在校大学生,其妻子需在家照顾父母,无法外出工作,全家经济来源仅靠李大哥一人务工支撑,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随即依法启动救助程序,为李大哥申请了救助金。
今年来,广水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通过建立线索库机制,强化内部线索移送,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让司法救助点亮困难群众生活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