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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3日
关于接受刘宏业同志辞去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宏业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刘宏业同志辞去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