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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征兵工作“十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二、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三、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四、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五、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六、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七、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八、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十、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