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艺铭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是毛泽东同志在20世纪50年代末针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社会矛盾问题所作的深入思考和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从20世纪50年代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到21世纪初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个发展历程不仅显示了中国在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念与方式上的不断升华,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创新成果不断展现。
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点
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构成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方面。新时代的中国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各种矛盾凸显相互交织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和表现主要集中于就业、保障、收入分配、住房等领域,无论是复杂程度还是解决难度都很明显,但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说的:“无论其表现形式多么复杂多样,就其性质而言绝大多数还是表现为人民的内部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既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也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方面。这就意味着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就是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无论是创新社会治理还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都必然要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重点,也就是与民众利益相关、基层民众最关心的那些问题。唯有如此才能有效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部署后,随州市广泛动员群众推动共同缔造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共同缔造”在随州焕发生机,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同时也充分证明了,在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依然是我们推进社会治理必须始终贯彻的根本工作路线。
以民主法治思维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思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一个重点方面就是加快实现社会治理的时代转型。必须从认识到实践都要发生深刻的变革、更新,需要以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思维加以实施。民主与法治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要求。
用民主的方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毛泽东同志一个非常明确的主张。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认为无产阶级的事业只能依靠人民群众,共产党人在劳动人民中间进行工作的时候必须采取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决不允许采取命令主义态度和强制手段。中国共产党忠实地遵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个原则。
现代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一方面,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涵盖了从每一位普通公民、社区居民、组织化的个体到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主体;另一方面,治理方式既注重治理参与过程中的协商与互动,又突出对各类主体权益的尊重与保障,构建“人人有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如我市积极推动“红色物业”建设与社区治理进一步融合,让小区物业服务由“有”向“优”进发,铺就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的“快车道”。把提升组织能力作为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以此来参与社会的共建共治,进而实现更加有效、有序的共享。
民主需要以法治为支撑和根本。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就是法治,当然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邓小平同志就主张运用法治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理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鲜明特征。一方面,每个公民都要确立起对法治的信仰,守规则重程序,依法行事;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机关做到依法行政,学会用法律调节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引导群众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尤其要强化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权威性。加快完善社会领域中各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立法的方式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各类社会规范,发挥其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规范合理的机制促进人民内部矛盾解决
现代社会注重的是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式解决问题。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人民内部矛盾更应该以构建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为重点,把民主法治的思维转化落实为具体的制度机制,不断增强在政治沟通、利益协调、社会凝聚等方面的能力,从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新时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应从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入手,既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又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衔接的解决方式。
在基层矛盾化解中,应把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结合起来,构建公开合理的公众参与规则和程序,把效果和效力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要目标。城乡社区既是人民群众广泛聚居区,又是各种社会矛盾包括人民内部矛盾的聚集地,自然就成了社会治理的重心。因此,预防和化解城乡社区社会矛盾,尤其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中之重,在城乡社区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一方面,从重点难点入手,重视并解决好空气污染、交通拥堵、房价上涨、公共服务不足以及土地承包流转、宅基地分配使用、征地拆迁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城乡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另一方面,构建合理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框架。
(作者系市委党校市情研究室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