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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拿老年人个人信息换钱, 刑责民责皆承担!

  随州日报通讯员 肖哲西

  在大数据时代,面对“科技盲区”,老年群体的个人信息更容易被他人非法窃取、售卖,给自身带来人身财产安全风险。经随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日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魏某某、朱某某被法院判决分别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8.2万元、2.6万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以免费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为名 窃取老年人个人信息
  “大爷,您别着急!没有智能手机不要紧,我可以用我的手机帮您操作……”2020年9月,魏某某带领其团队先后分赴随县的6个乡镇,声称可以帮助村民免费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在激活过程中,魏某某团队利用部分老年人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特点,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非法app收集老年人的身份证号、照片、银行卡、支付宝等个人信息,再统一交给朱某某,由朱某某打包销售给其上线,受害群众达1万余人。
  同年10月,部分老年人个人养老金被盗刷,总金额达20余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魏某某、朱某某通过非法收集、销售老年人个人信息,分别获利8.2万元、2.6万元。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合力打击犯罪追究侵权责任
  案发后,受害的人民群众纷纷要求对魏某某、朱某某进行严惩。2022年12月12日,随县检察院经审查,以魏某某、朱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3月20日,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魏某某、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3万元,依法追缴二人违法所得8.2万元、2.6万元。
  “虽然魏某某、朱某某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分属不同的责任类型,二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随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表示。
  2024年9月18日,在公告期满无相关机关和组织提起诉讼后,随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某、朱某某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
  2024年12月26日,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为老年群体纾困解难
  “本来生活负担就很重,现在因为信息泄露,养老金又被骗了不少,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案发后,部分村民焦急地来到村委会反映情况。
  经调查了解,有部分受害老年人系残疾人或扶养对象为残疾人,本来家庭生活就十分困难,而养老金被盗刷,又给他们增添了新的经济压力。
  被盗刷的养老金短期内难以追回,村民面临的实际困难该如何解决?办理该案的同时,随州市检察院迅速开展入户走访工作,调查核实相关人员的家庭情况,对符合条件的5人开展司法救助,第一时间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个人信息安全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随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用足用好检察职能,强化对外协调联动,进一步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以检察履职答好‘民生答卷’。”随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