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法人代表离职声明
本 人 白 咏 梅 :420619196602220229)已于 2024 年 4月27日辞去湖北华鑫美高级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执行董事职务。但因湖北华鑫美高级服饰有限公司股东不予配合,至今未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本人特此声明:自2024年4月27日起湖北华鑫美高级服饰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或管理人员冒用本人辞任后其法人代表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这些行为视为无效,且相关责任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离职后私章一直在公司总经理手里,本人离职一直找总经理归还私章被他拒绝,因此本人私章(白咏梅印)登报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咏梅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