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以“小切口”助力营商环境“大变化”
随州日报通讯员 聂敏慧
近年来,广水市检察院依托“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力争以“小切口”的改革助力营商环境“大变化”,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走实走深。
发挥“头雁”引领作用,提升检察听证法律监督质效
广水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主持疑难复杂案件的听证工作,示范带动办案人员用足用好听证制度,强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全面开展,提升办案质效。
2024年7月,广水市检察院就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某镇政府代表、建设单位代表齐聚一堂,检察长带头主持,共同就该案集体“会诊把脉”。在听证会开始前,检察长与广水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广水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一同实地查看刘某补植复绿后植被恢复情况,作为后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重要参考。在听证会上,检察长、案件当事人、听证员就“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适用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检察长在主持听证过程中直接参与释法说理,专业权威人员也以第三方的理性视角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专业意见,有效消除当事人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增强听证结果的公正性和说服力,最终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该案通过公开听证精准“把脉”开出生态环境治理“良方”,既防止涉案企业因土地违法行为“带病”运行,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统一。
多元化创新听证方式,彰显新时代检察监督“温度”
广水市检察院积极构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格局,优化涉企案件听证方式,采取“上门听证”“现场听证”等方式,实地参观、调查走访涉案企业,直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治需求,倾听企业心声,传递检察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院在办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程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时,采用上门听证帮企业解了燃眉之急。程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因生产经营需要请假外出,按照规定此次请假需层报上级社矫机构合议审批,审批手续周期较长,且此次请假时间长,地点远,司法所对其外出后的矫正监管条件有所顾虑。广水市检察院在收到程某某寻求帮助的需求后,联合社区矫正机构,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实地参观走访程某某位于广水的企业,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程某某此次外出请假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情形,同意司法局批准其请假申请,支持检察机关监督刑罚执行活动。该案通过公开听证帮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护航辖区民企发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完善“检察听证+检察建议”机制,强化检察监督“力度”
广水市检察院积极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结合检察建议工作“抓前端、治未病”的社会治理作用,完善“检察听证+检察建议”机制,促进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以检察听证服务大局,有效助推社会治理。
该院在办理蔡某某侵犯著作权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跟进监督案时,通过公开听证强化监督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助力行政机关厘清职责边界,规范履职。蔡某某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影视作品用于私人影院经营使用,检察院依法对蔡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但因相关行政机关职责权限划分不明,该案一直搁置,未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为厘清相关行政机关职责权限,便于后续更好的开展工作,确保检察监督效果,广水市检察院邀请新闻出版局、文化和旅游局、司法局相关人员及政协委员、专职律师、人民监督员等专业权威人员参与公开听证,利用公开听证搭建辩法析理平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推动行政处罚落实落地。听证会后,广水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得到采纳。该案通过公开听证助推行政机关规范履职,筑牢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屏障,引导“私人影院”合法规范经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推动网络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广水市检察院依托“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力争以“小切口”的改革助力营商环境“大变化”,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走实走深。
发挥“头雁”引领作用,提升检察听证法律监督质效
广水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主持疑难复杂案件的听证工作,示范带动办案人员用足用好听证制度,强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全面开展,提升办案质效。
2024年7月,广水市检察院就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某镇政府代表、建设单位代表齐聚一堂,检察长带头主持,共同就该案集体“会诊把脉”。在听证会开始前,检察长与广水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广水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一同实地查看刘某补植复绿后植被恢复情况,作为后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重要参考。在听证会上,检察长、案件当事人、听证员就“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适用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检察长在主持听证过程中直接参与释法说理,专业权威人员也以第三方的理性视角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专业意见,有效消除当事人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增强听证结果的公正性和说服力,最终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该案通过公开听证精准“把脉”开出生态环境治理“良方”,既防止涉案企业因土地违法行为“带病”运行,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统一。
多元化创新听证方式,彰显新时代检察监督“温度”
广水市检察院积极构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格局,优化涉企案件听证方式,采取“上门听证”“现场听证”等方式,实地参观、调查走访涉案企业,直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治需求,倾听企业心声,传递检察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院在办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程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时,采用上门听证帮企业解了燃眉之急。程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因生产经营需要请假外出,按照规定此次请假需层报上级社矫机构合议审批,审批手续周期较长,且此次请假时间长,地点远,司法所对其外出后的矫正监管条件有所顾虑。广水市检察院在收到程某某寻求帮助的需求后,联合社区矫正机构,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实地参观走访程某某位于广水的企业,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程某某此次外出请假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情形,同意司法局批准其请假申请,支持检察机关监督刑罚执行活动。该案通过公开听证帮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护航辖区民企发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完善“检察听证+检察建议”机制,强化检察监督“力度”
广水市检察院积极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结合检察建议工作“抓前端、治未病”的社会治理作用,完善“检察听证+检察建议”机制,促进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以检察听证服务大局,有效助推社会治理。
该院在办理蔡某某侵犯著作权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跟进监督案时,通过公开听证强化监督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助力行政机关厘清职责边界,规范履职。蔡某某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影视作品用于私人影院经营使用,检察院依法对蔡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但因相关行政机关职责权限划分不明,该案一直搁置,未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为厘清相关行政机关职责权限,便于后续更好的开展工作,确保检察监督效果,广水市检察院邀请新闻出版局、文化和旅游局、司法局相关人员及政协委员、专职律师、人民监督员等专业权威人员参与公开听证,利用公开听证搭建辩法析理平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推动行政处罚落实落地。听证会后,广水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得到采纳。该案通过公开听证助推行政机关规范履职,筑牢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屏障,引导“私人影院”合法规范经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推动网络影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