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一份“养老基金”背后的亲情重建
随州日报通讯员 李海波 任骊
“法官,不是我不养母亲,是当年分家时她亲口说不用我管!”“老三老四悄悄把妈送养老院,凭啥让我摊钱?”近日,随州中院速裁团队法官助理杨娴在协助法官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时,上诉人吕奶奶的大儿子、二儿子纷纷诉说着对母亲及两个弟弟的不满。
这场官司源于去年吕奶奶的一场大病。2010年,吕奶奶自老伴去世后一直一个人居住,期间主要由两个小儿子照料。2024年9月,吕奶奶因腰椎问题住院花费4000余元,出院后因生活不能自理,住养老院花费1万余元。
当账单摆在四个儿子面前时,三十年前分家时的旧账被重新翻出:大儿子记得母亲曾说“老幺养老”,二儿子埋怨弟弟们擅自决定送母亲进养老院,老三老四则指责兄长们不尽义务。眼见兄弟间火药味越来越浓,吕奶奶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大儿子、二儿子支付赡养费和医药费。经一审法院判决,大儿子与二儿子不服上诉至随州中院。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迅速阅卷厘清争议焦点,鉴于该案涉及养老及亲情关系,且经过一审判决,双方矛盾较大,如果再次直接判决,可能无助于吕奶奶后期养老问题的解决和亲情关系的弥合,遂决定组织庭前调解,并由法官助理杨娴协助询问及调解工作。
“两位哥哥这些年几乎没回过家,母亲一直由我和小弟照料,现在她腿脚不便住养老院,医疗费总得大家分担吧?”在法院调解室,三儿子首先表示道。
“妈一直偏心小弟,生病住院也不告诉我们,现在要钱倒想起我们了?”“我今年67岁,年收入只有3000-4000元,我愿意将母亲接到身边一起生活。”一开始,大儿子、二儿子都称自身年龄大、收入低,出不了钱,但愿意出力,照料母亲的生活。
看着满是怨气的兄弟四人,杨娴放下手中案卷,轻声询问吕奶奶:“老人家,您现在最想住哪?”“我就想和小儿子过,年龄大了不想再搬家了。”吕奶奶坚持维持现状。
杨娴又向吕奶奶四个儿子劝解道:“《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该义务不因分家、财产分配等原因免除。赡养母亲是法定责任,更是你们兄弟维系亲情的纽带,如果经济比较困难,咱们可以协商调整履行方式,但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在杨娴的劝导下,三儿子提出了一个方案,要求老大、老二先把吕奶奶去年生病住院的医疗费及出院后住养老院的费用进行分担,考虑到两个哥哥的经济情况,两个人算一份,各负担六分之一的费用,并且为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提议由兄弟四人再各自拿出一部分钱,成立一个“养老基金”解决吕奶奶今后的医疗、护理费用问题,吕奶奶平时的生活还维持现状,由小儿子照料。
此时,坐在旁听席的老大的儿子说话了:“我爸现在没有能力养奶奶,这个钱我来出”,老大也称对老三的方案基本是认可的,但是经济能力有限,现在既然自己的儿子愿意代其出钱,那就按照老三的方案执行。老二见状也表态,和大哥保持一致。
在征求老四意见后,杨娴立即根据该方案拟定了和解协议,经承办法官审核,四兄弟签字确认后,吕奶奶也当庭向法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
走出法院时,夕阳把几人并排的影子拉得老长。杨娴望着他们的背影,在工作日志里写到:“家事审判的终极目标,不是分清对错,而是让法理和情理在亲情中重逢!”
“法官,不是我不养母亲,是当年分家时她亲口说不用我管!”“老三老四悄悄把妈送养老院,凭啥让我摊钱?”近日,随州中院速裁团队法官助理杨娴在协助法官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时,上诉人吕奶奶的大儿子、二儿子纷纷诉说着对母亲及两个弟弟的不满。
这场官司源于去年吕奶奶的一场大病。2010年,吕奶奶自老伴去世后一直一个人居住,期间主要由两个小儿子照料。2024年9月,吕奶奶因腰椎问题住院花费4000余元,出院后因生活不能自理,住养老院花费1万余元。
当账单摆在四个儿子面前时,三十年前分家时的旧账被重新翻出:大儿子记得母亲曾说“老幺养老”,二儿子埋怨弟弟们擅自决定送母亲进养老院,老三老四则指责兄长们不尽义务。眼见兄弟间火药味越来越浓,吕奶奶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大儿子、二儿子支付赡养费和医药费。经一审法院判决,大儿子与二儿子不服上诉至随州中院。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迅速阅卷厘清争议焦点,鉴于该案涉及养老及亲情关系,且经过一审判决,双方矛盾较大,如果再次直接判决,可能无助于吕奶奶后期养老问题的解决和亲情关系的弥合,遂决定组织庭前调解,并由法官助理杨娴协助询问及调解工作。
“两位哥哥这些年几乎没回过家,母亲一直由我和小弟照料,现在她腿脚不便住养老院,医疗费总得大家分担吧?”在法院调解室,三儿子首先表示道。
“妈一直偏心小弟,生病住院也不告诉我们,现在要钱倒想起我们了?”“我今年67岁,年收入只有3000-4000元,我愿意将母亲接到身边一起生活。”一开始,大儿子、二儿子都称自身年龄大、收入低,出不了钱,但愿意出力,照料母亲的生活。
看着满是怨气的兄弟四人,杨娴放下手中案卷,轻声询问吕奶奶:“老人家,您现在最想住哪?”“我就想和小儿子过,年龄大了不想再搬家了。”吕奶奶坚持维持现状。
杨娴又向吕奶奶四个儿子劝解道:“《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该义务不因分家、财产分配等原因免除。赡养母亲是法定责任,更是你们兄弟维系亲情的纽带,如果经济比较困难,咱们可以协商调整履行方式,但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在杨娴的劝导下,三儿子提出了一个方案,要求老大、老二先把吕奶奶去年生病住院的医疗费及出院后住养老院的费用进行分担,考虑到两个哥哥的经济情况,两个人算一份,各负担六分之一的费用,并且为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提议由兄弟四人再各自拿出一部分钱,成立一个“养老基金”解决吕奶奶今后的医疗、护理费用问题,吕奶奶平时的生活还维持现状,由小儿子照料。
此时,坐在旁听席的老大的儿子说话了:“我爸现在没有能力养奶奶,这个钱我来出”,老大也称对老三的方案基本是认可的,但是经济能力有限,现在既然自己的儿子愿意代其出钱,那就按照老三的方案执行。老二见状也表态,和大哥保持一致。
在征求老四意见后,杨娴立即根据该方案拟定了和解协议,经承办法官审核,四兄弟签字确认后,吕奶奶也当庭向法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
走出法院时,夕阳把几人并排的影子拉得老长。杨娴望着他们的背影,在工作日志里写到:“家事审判的终极目标,不是分清对错,而是让法理和情理在亲情中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