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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7日
声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作出(2018)1381破字第2号之三、(2015)鄂广民破字00001号之四决定书解除湖北弘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湖北广水鑫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水中山造纸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职务,原管理人在中国银行广水支行开立账户:湖北广水鑫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和广水中山造纸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所预留责任人卢开勤印鉴作废。
  特此声明。
  湖北广水鑫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广水中山造纸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