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清明节期间随州城区禁鞭工作的通知
曾都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随州城区禁鞭工作,严厉打击涉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零销售、零储存、零燃放、零携带”工作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随州市城区禁鞭区域内所有公墓、散葬坟墓及其他扫墓祭祖集中区域、重点部位。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动员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1. 周密动员部署。曾都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禁鞭办、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要逐级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禁鞭工作;要签订禁鞭责任书和禁鞭承诺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2. 全面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镇(街道)、社区(村)要组织宣传人员、宣传车上街上路,重点对公墓、散葬坟墓及扫墓祭祖区域开展巡回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清明节禁鞭宣传,对涉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现场采访、公开曝光。
(二)集中巡查管控阶段(4月1日—4月8日)
1. 巡查管控时间:每日6:00—17:00。
2. 巡查管控任务。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镇(街道)、社区(村)要全员上阵、分片包段、流动巡查、定岗值守,严防各类涉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主要负责人及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清明节禁鞭工作,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禁鞭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圆满完成清明节禁鞭工作目标。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要综合运用签订承诺书与责任状、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音频、悬挂横幅标语、设置提示牌、设立检查站等多种方式,实现禁鞭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三)强化专班力量,确保巡查到位
各级禁鞭办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巡查和检查督导工作专班,加密巡查频次、强化执法力度,实现禁鞭管控无盲区、无空档。曾都区、高新区禁鞭办每日至少安排1个巡查执法组(3人)、1台巡查车,开展巡查执法与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管委会每日至少安排2个巡查组(每组3人)、1台巡查车,开展巡查管控与督导检查;各社区(村)以网格为单元,每日至少安排3个巡查组(每组3人)、3台巡查车,开展全天候巡查值守。所有巡查人员须佩戴禁鞭红袖章,巡查宣传车辆须设置明显禁鞭标识。
(四)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以城区、城中村为主战场,以公墓、散葬坟墓及扫墓祭祖区域为主阵地,全面开展禁鞭巡查管控,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协调城区主要路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宣传内容;
公安部门:抽调警力加强公墓、散葬坟墓区域巡查值守,依法查处涉鞭违法违规行为,各派出所做好机动备勤,快速响应、依法处置;
民政部门:加强对公墓管理单位的检查督导,强化禁鞭值守管控;
供销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控,严禁向禁鞭区域配送烟花爆竹;
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加强对重点区域、出入路口的巡查值守,发现涉鞭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涉鞭当事人进行拍照片、录视频等方式取证,及时向110、3267110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等重点部位巡查管控。
(五)强化文明执法,严格依法查处
各相关部门在涉鞭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对发现的涉鞭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杜绝以批评教育、警告代替处罚的现象。(六)强化信息报送,确保畅通高效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须建立禁鞭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曾都区禁鞭办、高新区禁鞭办须将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的清明节禁鞭工作实施方案和值班表于3月30日前报送市禁鞭办。联系人:许紫嫣,联系电话:3267110。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随州城区禁鞭工作,严厉打击涉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零销售、零储存、零燃放、零携带”工作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随州市城区禁鞭区域内所有公墓、散葬坟墓及其他扫墓祭祖集中区域、重点部位。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动员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1. 周密动员部署。曾都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禁鞭办、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要逐级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禁鞭工作;要签订禁鞭责任书和禁鞭承诺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2. 全面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镇(街道)、社区(村)要组织宣传人员、宣传车上街上路,重点对公墓、散葬坟墓及扫墓祭祖区域开展巡回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清明节禁鞭宣传,对涉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现场采访、公开曝光。
(二)集中巡查管控阶段(4月1日—4月8日)
1. 巡查管控时间:每日6:00—17:00。
2. 巡查管控任务。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各镇(街道)、社区(村)要全员上阵、分片包段、流动巡查、定岗值守,严防各类涉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主要负责人及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清明节禁鞭工作,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禁鞭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圆满完成清明节禁鞭工作目标。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要综合运用签订承诺书与责任状、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音频、悬挂横幅标语、设置提示牌、设立检查站等多种方式,实现禁鞭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三)强化专班力量,确保巡查到位
各级禁鞭办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巡查和检查督导工作专班,加密巡查频次、强化执法力度,实现禁鞭管控无盲区、无空档。曾都区、高新区禁鞭办每日至少安排1个巡查执法组(3人)、1台巡查车,开展巡查执法与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管委会每日至少安排2个巡查组(每组3人)、1台巡查车,开展巡查管控与督导检查;各社区(村)以网格为单元,每日至少安排3个巡查组(每组3人)、3台巡查车,开展全天候巡查值守。所有巡查人员须佩戴禁鞭红袖章,巡查宣传车辆须设置明显禁鞭标识。
(四)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以城区、城中村为主战场,以公墓、散葬坟墓及扫墓祭祖区域为主阵地,全面开展禁鞭巡查管控,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协调城区主要路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宣传内容;
公安部门:抽调警力加强公墓、散葬坟墓区域巡查值守,依法查处涉鞭违法违规行为,各派出所做好机动备勤,快速响应、依法处置;
民政部门:加强对公墓管理单位的检查督导,强化禁鞭值守管控;
供销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控,严禁向禁鞭区域配送烟花爆竹;
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加强对重点区域、出入路口的巡查值守,发现涉鞭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涉鞭当事人进行拍照片、录视频等方式取证,及时向110、3267110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等重点部位巡查管控。
(五)强化文明执法,严格依法查处
各相关部门在涉鞭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对发现的涉鞭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杜绝以批评教育、警告代替处罚的现象。(六)强化信息报送,确保畅通高效各地、各单位、各级禁鞭办、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须建立禁鞭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曾都区禁鞭办、高新区禁鞭办须将各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的清明节禁鞭工作实施方案和值班表于3月30日前报送市禁鞭办。联系人:许紫嫣,联系电话:3267110。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