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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04日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

李 姗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价值原点与行动坐标,深刻映照着党性修养、宗旨意识与精神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校准价值坐标、砥砺初心使命提供了根本遵循。如何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推进随州加快建设“三地一枢纽”的务实行动,是全市党员干部必须答好的时代考题。
  一、筑牢思想根基,以坚强党性校准政绩观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实践的前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从思想源头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以坚强党性确保政绩观不偏航、不迷向。
  要深刻认识政绩观的根本政治属性。政绩观问题首先是政治问题,关乎“为谁执政、为谁用权”这一根本立场。正确政绩观不是个人好恶的选择题,而是政治立场的是非题。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政绩当作个人晋升的筹码、自我贴金的工具。背离了这一根本政治属性,政绩观就会成为脱缰的野马,越走越偏、越行越远。
  要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思想上的模糊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摇摆。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归根结底是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毛病。必须把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从科学理论中汲取辨别是非的智慧和拒腐防变的定力。要通过持续深入的理论武装,真正弄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什么样的政绩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从而在内心深处筑起防范政绩观偏差的思想堤坝,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利益诱惑面前不为所动。
  要将党性锤炼融入日常经常。党性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必须在持续不断的自我革命中锻造提升。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期盼,主动检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是否存在偏差。要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在红脸出汗中洗洗澡、治治病,不断清除思想上的灰尘,确保政绩观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二、站稳人民立场,以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精准透彻地阐明了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利是最大的政绩。政绩好不好,不能只看高楼大厦建了多少、经济指标增长了多少,更要看老百姓的生活改善了没有、难题解决了没有、笑容增多了没有。党员干部谋划工作、推动发展,首先要想一想群众需不需要、答不答应;检验成效、总结经验,首先要问一问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脱离了人民群众这个“根”,任何政绩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要善于从群众视角找差距、补短板。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政绩的成色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有的工作看似轰轰烈烈、有声有色,实则脱离群众实际需求,老百姓并不买账;有的项目看似数据好看、报表亮眼,实则与群众切身感受相去甚远。必须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群众中间,倾听那些“沉默的声音”、关注那些“被忽视的角落”,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搞清楚、弄明白,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想问题、关起门来定政策。只有真正了解群众需要什么、期盼什么,才能把政绩做到点子上、做到群众心坎里。
  要坚持把“小事情”当作“大事业”来办。为民造福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具体而微的行动。群众对政绩的感受,往往来自于身边最直接、最现实的“关键小事”。一盏路灯亮不亮、一条道路通不通、一个窗口服务好不好,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恰恰是连接党心民心的纽带。党员干部不能只盯着“大手笔”“大工程”而忽视了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不能只追求“眼前一亮”的显绩而轻视了日复一日的坚守付出。要在办好一件件具体实事中累积群众信任,在解决一个个实际困难中彰显为民情怀,让政绩的成色体现在群众可感可知的日常生活改善之中。
  三、把握实践要求,以真抓实干创造过硬实绩
  政绩观正不正,最终要靠实绩来检验;实绩实不实,最终要靠实干来保证。正确政绩观必须落实到“怎么干”的具体实践中,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人民期盼、接受历史检验。
  要在尊重规律中求实效。干事业不能凭一时冲动、搞主观蛮干。有些项目“上马”时轰轰烈烈,“收场”时却留下一堆烂账,根源就在于违背了客观规律、脱离了实际。推动发展、创造政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把握国情省情市情,把主观愿望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之上。要善于算大账、算长远账、算综合账,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好高骛远的不切实际目标,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科学论证、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实践检验。
  要在攻坚克难中求实绩。真政绩从来不会在顺风顺水中自动生成,而是在攻坚克难中拼搏出来的。面对矛盾和困难,是绕道走还是迎着上,检验的正是政绩观的成色。那些遇事推诿、见难退缩、只求“不出事”而不愿“干成事”的干部,不可能创造出真正的业绩。党员干部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敢于接“烫手的山芋”,勇于啃“最硬的骨头”,在破解一个个具体难题中积累实绩,在攻克一个个难关中展现担当。
  要在久久为功中求长效。任何事业的发展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只能换来表面的热闹和短暂的“风光”,最终留下的是难以收拾的“烂摊子”。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更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长远眼光。对当务之急要雷厉风行、紧抓快办,对长期任务要滴水穿石、持续用力。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不搞“新官不理旧账”,不搞“一任一张蓝图”,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让事业在接续奋斗中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强化制度保障,以刚性机制规范干事行为
  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教育引导涵养于心,更要靠制度机制固化于行。只有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把倡导性变成强制性,才能确保正确政绩观真正落地见效、长期坚持。
  要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考核是指挥棒,指向哪里,干部的精力就投向哪里。要建立科学精准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变过去“唯GDP”“唯数字”的单一评价模式,把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的核心指标,加大潜功、长效方面的考核权重。考核指标要精简务实,坚决砍掉那些与高质量发展关联度不高、与群众获得感关系不大的“花架子”指标。同时,考核方法要改进完善,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衔接,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的实绩,避免“一考定终身”的简单化倾向。
  要把好选人用人的“风向标”。用什么样的人,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导向。选人用人必须把正确政绩观作为硬标准、硬约束,大力选拔那些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的干部。要建立健全干部政绩的识别机制,多到基层听群众口碑、多到现场看实际成效,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任用的根本依据,让实干者有位子、让有为者受重用。
  要筑牢监督约束的“防火墙”。权力不受约束,政绩观就容易跑偏。必须强化全过程监督,对党员干部政绩观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在严格监督的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让制度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既划清底线红线,又留出探索空间,真正营造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初心使命;也是一把尺子,衡量担当作为。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坚强党性为魂、以为民造福为本、以真抓实干为要、以制度机制为保障,把正确政绩观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业绩,在深化“整体提升环境、建功支点建设”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精彩答卷。
  (作者系中共随州市委党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