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以法治之力守护碧水清流
随县人大专题调研检察工作,到污水处理厂视察
通讯员 周雨欣
近年来,随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围绕长江大保护战略,以“服务支点建设 助力长江大保护”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出“以诉促治、修复为本、系统施治”的生态检察路径,以法治力量护航一江清水东流。
涢水作为长江一级支流府澴河的上游源流,贯穿随县全境,是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面对流域治理挑战,随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
以诉促治:破解污水直排顽疾
H镇是随县西南重镇,因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有生活污水从管网溢流直排涢水,群众反映强烈。2023年9月,随县检察院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中发现线索并立案。经十余次现场勘查、水质检测及走访,查清溢流事实与监管缺位问题。同年11月,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补足处理能力缺口。虽经临时封堵,但扩容项目因资金问题搁置,根源未除。
2025年9月,因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职,公益损害持续,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全部诉求。县政府随即投入1500余万元推动扩容工程,于2026年4月正式动工,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该案近日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随县样本”。
修复为本: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惩罚不是目的,修复才是根本。”随县检察院坚持“刑事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积极探索多元化修复方式,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
在淮河湿地一起非法狩猎案中,三名被告人以食用为目的,使用气枪猎杀环颈雉、山斑鸠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冠长尾雉等。该院引导公安机关通过DNA比对、生态价值评估等技术固定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并公开道歉,贯彻“谁破坏、谁修复”理念。
案件办结后,该院推动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湿地保护”衔接机制,将10900元赔偿金定向投入淮河湿地公园候鸟栖息地保护项目,用于水域清理、植被种植和监测设备布设。如今,淮河湿地已成为中华秋沙鸭、白鹭等珍稀候鸟的重要迁徙驿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系统施治:构建全流域协同保护格局
长江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随县检察院立足流域特点,构建“检察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保护格局。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检察长与县级河湖长定期联合巡河,针对河道“四乱”、水源污染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和磋商推动一线解决。针对跨区域治理难题,在随州市检察院主导下,鄂豫两省六市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桐柏山淮河源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制度。在办理一起跨省河道污染案中,该院主动向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移送线索,联合清理河道垃圾数十吨,打破行政区划壁垒。
为延伸监督触角,该院在淮河镇龙泉村建立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依托“益心为公”云平台招募36名志愿者参与线索收集,聘请10名专业人员及1名人大代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支持。
近年来,该院探索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模式,打造“炎益相随·检护淮源”公益诉讼品牌。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01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份,提起诉讼14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1000余亩、各类垃圾7000吨;恢复耕地林地400余亩、补植复绿4万株;保护污染土壤400余亩,追偿赔偿金300余万元,流域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从“一域之治”到“全流域共治”,随县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碧水清流,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