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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启动低保对象医保参保工作
作者:含特殊慢性疾病费用
  本报讯 通讯员建勇、金娥、彭平报道:曾都区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日前全面启动。
    据介绍,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区级统筹。坚持多方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每人每年暂按140元筹集,其中: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每人每年补助10元,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低保对象医疗保险以保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为主,以门诊补助为辅。低保对象可到惠民医院和镇、办事处惠民窗口就诊。低保对象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为100元,“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不设起付线。低保对象享受13项免费和17项减半的优惠。在惠民医院(窗口)住院,除严格按政策享受减免优惠外,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60%;在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50%;在三级医院和省级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40%,年度累计医疗费(含特殊慢性疾病费用)为20000元以内按比例报销,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按《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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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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