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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知识解答

  19、商品房公摊面积怎么摊?
    公摊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2、为整栋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栋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按面积比例分摊、公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公摊的组成部分: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减去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那么,公用建筑面积又是如何分摊给各套房屋的呢?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整个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20、委托销售的商品房,买受人应注意哪些方面?
    (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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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3 版:建筑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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