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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年底将停发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有期限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向文华报道:符合办理 《再就业优惠证》的市民要抓紧时间申请办理了。日前,记者从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根据年初召开的全省就业和失业工作会议精神,曾都区将于今年12月31日停止《再就业优惠证》的审发工作,2011年此证作废。 据了解, 《再就业优惠证》政策是2002年出台的,是应对自1998年6月以来出现的经济转型期失业高峰采取的得力举措,由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领取 《再就业优惠证》的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大部分实现了再就业,经济转型期出现的失业高峰平稳度过, 《再就业优惠证》政策随之调整。截止今年2月份,曾都区已发放2万余份 《再就业优惠证》,持有 《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区别情况,可享受相应的就业扶助优惠政策。在就业扶助政策的援助下,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90%以上人员,成功实现了再实业。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提醒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人员在居住地的社区(镇)劳动服务机构抓紧申请办理。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符合申报社保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规定在2008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限内,城区人员在本人灵活就业的社区劳动服务机构咨询、申报,乡镇人员在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咨询、申报,以确保今年社保补贴申报和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