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穿布鞋,理由简单,穿着舒服。
皮鞋是最高档的鞋了,人们多数穿皮鞋,或向往穿皮鞋。西装革履,是现代男士们的公众形象。据说,在正式的社交场面中,还非得如此不可。
女士们穿上高跟皮鞋,走在地板上,咚咚咚,很是神气,据说那是一种很爽的感觉。
我也穿过几回皮鞋,也咚咚咚过几回,似乎真有着一种什么感觉,飘飘然吧?我怀疑那是因我穿得少,一点新鲜感而已。新鲜是不会持久的。而且,人不会总走路,一旦坐下来,我那双脚就很不自在了。巴不得把那捞什子扒下来,然而,这种时候,往往是不能脱鞋的,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受洋罪。
据有经验的人说,好的皮鞋,穿起来是很舒服的。我总是半信半疑,我是吃工资的,没法花上几百元,几千元或更多的钱买一双鞋,所以无法验证。就算买得起,我也不想让那双总与地板打交道的部件太过奢华,没意思。在我看来,再好的皮鞋,至少比布鞋笨重,腿脚还是越轻便越好。我发现穿着高档皮鞋的人们,一回家马上换上拖鞋,这当然是因为生活习惯,家庭卫生,是否还有其它原因,不得而知了。
实实在在感觉到布鞋的好处,是在我教书之后了。这时坐的时间多,脚神经不愿再那么麻木了。布鞋轻便、柔软、透气,穿在脚上可以达到没有感觉的境界。尤以在穿了别种鞋以后,一旦换上布鞋,我简直想发出欢呼“我解放了!”因此,几乎是全社会人一起穿皮鞋了,但我不改初衷。别人用什么眼光看我,我不在乎。自己舒服才是硬道理。
我在深圳曾听人说过,台湾人已不爱穿皮鞋。只要不是正式社交场合,他们便选择穿休闲鞋。人们的心理是,自己没有的就是好的,一旦富足了,就该回归自然了。这使我很受鼓舞。看来,我不愿穿皮鞋,也不算是另类。
我曾有一双皮质凉鞋,红蜻蜓牌的,还不算太坏。夏天外出,晴雨难料,只好选择穿上它,可一旦穿上一两天,我那双脚的前掌就发毛病,像冬天冻裂一样出现好多带血的裂口,走路很不舒服。换上布鞋一两天后自行痊愈。今夏,我与人谈起这现象,他说他的脚也有这毛病,他曾为此求过医,医生说没有好的办法,但建议他改穿布鞋,说那会不治自愈。这使我大为振奋,使我多了一条喜欢布鞋的理论依据。
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