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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催生新职业
劳动关系协调员成职场新宠
作者:申江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和劳动者对于新法的误读和摩擦的加剧,社会对专业劳动关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虽然需求尚无权威的统计,但是其实际缺口十分巨大。 在此背景下,2007年年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劳动关系协调员列入第十批新职业名单,并强调,劳动关系协调员要有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沟通交流技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 (申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