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军国 通讯员 冯建文向文华
阅读提示
曾都是个劳务输出大区,有20多万人常年在外地就业,然而新春以来本地企业却出现了用工荒。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在调查后发现,除了求职者本身的就业观念和待遇选择外,一些用人单位设置的年龄门槛,阻挡了大批中年人求职的脚步。
满脸困惑无奈的中年求职者 ·徐军国摄·
中年求职者的困惑
近段时间,家住随州城区的夏女士很是焦急,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找工作一直没能如愿。
今年45岁的夏女士家住随州城区,原是一国企的下岗职工。下岗后她经常和一些姐妹打打小麻将,以此打发时间。去年下半年,夏女士觉得这样生活很是无聊,便想找份工作。刚开始,夏女士很自信:“凭着以前在国企的工作经验,找一份工作不是难事。”但后来的遭遇却让她越来越感到自己处在劣势。“现在都要年轻的,哪还要四十多岁的?”一些用人单位这样答复。
夏女士感到无奈的同时,也降低了自己的求职门槛。“万一不行,找个清洁工的岗位总该不成问题吧?”但依然是无功而返。
3月18日,夏女士对记者愤愤不平地说道:“现在的确是年轻人的天下,可是难道三四十岁的女性就该回家吗?”
和夏女士一样感受的人还有许多,在曾都区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众多的招聘信息明确表明男性年龄限于40岁以下,女性限于35岁以下,有的甚至将年龄限于25岁~30岁以下。这让穿梭在求职人群中的一些中年人徘徊在用人单位的“门口”,难得进入。对于这些单位招聘时普遍设置的年龄门槛,他们感到疑惑不解的同时,也显得非常无奈。市民马女士说:“每当看到用人单位把年龄门槛设置在35岁以下,总感到特别刺眼。”
马女士讲述了自己的求职经历。有一次,马女士看到一家企业招聘业务员的广告:有较好的人际关系,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待遇丰厚,年龄在35岁以下。马女士认为前几个条件自己都挺符合,惟一不符合条件的就是自己的年龄稍微大了一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马女士走进了应聘单位,最后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对方以其年龄超过为由拒绝了她。
对此,马女士满是疑惑:“我们的年龄虽然大了一点,但我们也有自己的优势,家庭稳定、经验丰富、工作负责,可为何用人单位看不到我们这些优势呢?”
本地企业的用工荒
相对中年求职者来说,本地企业的老总更是着急,春节过后,一场场招聘大战相继展开,本地的一些企业除了参加本地的招聘洽谈会以外,有的企业还到外地去招人。
2月22日,为了让企业能正常运转,某布业公司除了在本地招聘人员以外,公司管理层派出4人坐飞机到贵州去招人,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说,招聘回来的仅为6人。截至目前,曾都区仍有部分企业缺少工人。曾都区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区各类企业总缺工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一方面是有人无岗,一方面是有岗无人。能否将他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了曾都区劳动就业局所思考的问题。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陈义春带领工作人员开展“用人单位为何不愿意用中年人”的调查?对用人单位来说,男性40岁,女性35岁是年轻人和中年人的分水岭,许多单位设置了年龄门槛,也有他们的说法。一家单位的人事部长认为,现在的中年人大都是国企下岗工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招收后比较稳定,但有的还存在着“吃大锅饭”时代养成的拈轻怕重、吃苦精神不强、攀比工资待遇等问题。
一家销售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单位主要招聘的是业务员。做业务非常辛苦,有时候为了推销出商品,常常是费尽口舌,而且还经常面临出差。如果是年轻人,他们把挎包一背,就可以出发,而对于中年人来说,则没有那么方便,他们首先要安顿好家里的儿女,再交代好一些事情后才能出发。而在外面,他们有较多的牵挂,而年轻人没有那么多麻烦。
除此之外,用人的成本较高是企业不愿意招聘中年人的又一原因。一些年轻人对一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显得不很在乎,他们认为自己在企业干,更多的是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给自己有个锻炼的机会,将来能重新找个理想的岗位。而中年求职者在这些方面显得更加慎重,他们在选择企业时,首先要求企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让企业给自己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同时,企业在招聘人员之后,相对于年轻人来说,中年人的成本要高一些。
企业应重才不重龄
据调查,不少中年求职者对用人单位习惯性地对年龄“一刀切”的做法感到不理解。一些市民认为,对于一些特殊工种,用人单位进行年龄限制无可厚非。但对于一般的工种则没有必要设年龄限制,比如门卫、清洁工、保姆等,年纪大些,应该还是有优势。一些市民还认为,假如用人单位都设置了年龄门槛,势必会造成人力资源上的浪费,让一部分人闲置起来,这些被闲置起来有技术、有经验、能吃苦的人就无法为社会创造财富。
曾都区人力资源市场主任吴仕虎认为,随着人们的年龄增大,经验、见识也在不断增加,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无论年龄如何限制,最大的决定权在用人单位,希望用人单位能降低年龄这个录用门槛,让门外徘徊的中年求职者能有更多的参与竞争的机会。
陈义春说,设置年龄门槛与《就业促进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是一种就业歧视,而这种歧视妨碍效率与社会公平的主观偏见,剥夺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工作机会和就业权利,将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总体福利水平。
3月20日,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与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一起座谈。座谈会上,与会企业达成共识,企业除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特殊岗位外,其它岗位能不限制年龄的尽量不限制年龄,即使要限制年龄的,要将招工的年龄适当放宽2~5岁,力求给求职者营造平等就业机会和良好的就业环境。
曾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夏立江对企业能转变思想观念的做法给予肯定。他说,当前,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正在展开。35岁至50岁,正是一个体力、创造力和动力的高峰期,让这些中年人发挥自己的长处,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求职者也应加强学习,参加技能培训,充实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的素质,为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设计道路,有效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
《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两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这就意味着,凡在招工时用性别、学历、年龄等硬性条件来给应聘者设置各种门槛的行为,均将被视为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