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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感化促悔过自新
  本报讯 通讯员邓攀报道:近日,随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不起诉案件,促使犯罪嫌疑人闻某改邪归正,社会效果良好。
    闻某患有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炎,生活一度不能自理,为了养家糊口,决定铤而走险。闻某邀约好友王某一起到随县境内偷摩托车卖钱,二人驾车行驶至随县厉山镇东河堤神农湾售楼处,发现一辆红色铃木豪爵牌125型摩托车停靠在神农湾小区门口。二人在偷盗该摩托车的过程中被发现,便分头逃跑,接警后前来的民警将二人抓获。
    受案后,承办人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认为闻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确属盗窃行为,但属盗窃未遂,且闻某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显著轻微,遂依法提请对闻某作不起诉处理。
    法律无情人有情,承办人考虑到闻某家庭确有困难,在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对其进行了心里疏导。为防止其再次误入歧途,承办人主动联系其所在村委会提供帮助。在村委会的帮助和检察官的真情感化下,闻某办起了家庭养殖,走上了勤劳致富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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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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