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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 争当“两为”好干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德荣
    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从定位到要求,从思想认识到实施路径,有一系列新论断、新提法。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一线的窗口工作人员,既要埋头干事,也要抬头看路,要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使命、新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的新使命
    从大局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已经上升到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的高度。“四个全面”是新一届党中央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总体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路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培养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有坚强的领导核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凝聚科学发展智慧,增强干事创业能力,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强大的人才支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党纪严于国法,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社会各界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更强大的群众基础和舆论环境。
    从自身来看,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塑造“四个人社”部门形象的保证。2013年以来,我们提出要打造“阳光人社、幸福人社、和谐人社、清廉人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选人用人公开透明,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安全使用,确保各类考试公平公正,我们的事业平安发展,我们的干部平安成长,我们的部门才能称得上是阳光人社、幸福人社、和谐人社和清廉人社。
    我们每名干部、每个岗位、每份努力都与“四个全面”紧密相关,都与“四个人社”命运相连,所以,我们要自觉承担起这样的新使命,以更宽广的视野和更深刻的自觉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对我们的新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一直在抓,但现在是全面建设的阶段,是从严从实、务求实效的阶段。
    从各级党委的要求来看,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1月22日,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从严正风肃纪,严肃追责问责,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疾风厉势。2月2日,市委书记刘晓鸣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从近期中央到地方的工作部署和通报可以看出,现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是从严从实、务求实效,动真格追责问责已经成为新常态。既抓权钱交易、贪污受贿这些严重违法违纪事件,也抓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宴请标准、个人事项报告等这些“小事”;既盯着领导干部,也不放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从人社工作的特点来看,我们常说人社工作关系人的所有和所有的人,“人的所有”说明了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乎群众利益、关系改革大局;“所有的人”说明了我们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既要做好服务,又要接受监督,这决定了我们的工作要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千万不能因为手里有权就可以任性。
    面对上级的要求和自身的特点,我们必须适应从严从实的新要求,以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有效的措施来规范管理、正风肃纪。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齐抓共管
    过去,大家都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一家的事,现在新一届党中央强调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齐抓共管,这是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新路径。主体责任强调党委是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从后台走向前台,从被动走向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抓党建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科室、单位的“一把手”,业务抓好了,党建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没抓好,就没有政绩。所以,今后我们都要适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齐抓共管的新路径。
    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我们讲主体责任,就是讲担当,在纪律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干部监督、行业监管上主抓真抓、抓出成效。
    主体责任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把手”一个人的责任,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各级党组(党委)担负着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一级向一级传导压力,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各分管领导要自觉担当,当好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带头人,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党组织负责人的肩上。
    同时,全体党员干部作为系统的一份子,要有坚持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和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要“讲正气”,倍加珍惜党和组织的信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怀私念、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坦荡干事,保持一身正气,树立人社部门和人社干部的良好形象;要“讲规矩”,加强党性修养,牢树规矩意识,心中装有一把纪律和规矩的“戒尺”,时刻注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我教育,经常重温党章、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纪律规定,熟悉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这些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规矩,掌握党内约定俗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政治立场坚定,行动与党组保持一致;要“讲纪律”,加强纪律约束,牢树“底线意识”,不违规、不逾矩,坚决不做出格的事,不说出格的话,争当遵章守纪的模范。
    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接受监督的新常态。去年,随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行归口派出监督,其目的是要加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过硬的监督就是最好的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我们还要适应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监督,适应审计部门的监督,适应广大服务对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李鸿忠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了要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王国生省长在省人社厅调研时提出人社部门要迎接好 “业务发展之考、自身建设之考”。这“两为”“两考”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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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阳光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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