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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促和谐
——记曾都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庭长陈正彬
通讯员 志坚 周阳 他忠于职守,任劳任怨,25年如一日,扎根在基层法庭这个大舞台;他作为一名最基层法官,审结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他就是曾都法院北郊法庭庭长陈正彬。 公正,是永恒的主题。在担任北郊法庭庭长期间,陈正彬锐意进取,狠抓民事审判管理,有力推动了法庭民事审判工作改进和提升。对每一件诉讼案件,从案件受理到送达、开庭审理,到判决,做到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了案件的质量。此外,每月对审判人员所承办案件逐件核查,对于有问题或快要超期案件及时予以警示,督促改正或如期审结。由于管理得当,北郊法庭的案件质量有了质的提高。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陈正彬一再强调:“民事案件虽小,但牵扯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稍不注意,就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面对错综复杂的民事案件,他经常组织大家交流调解经验,讨论调解技巧,从而化解矛盾,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6年来,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8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900余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了上诉而后申诉案件,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抓案件执行,树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难一直是基层法庭的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简单地下达执行通知书,然后就强制执行,执行效果往往不佳。因此,陈正彬总是在执行前先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知道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产生的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执行,既树立了法律的权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实质性地解决了社会矛盾,切实地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陈正彬先后被省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曾都区委、区政府三次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于2013年当选了随州市首届 “最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北郊法庭被市中院授予的2015年度集体三等功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