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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进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管理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评审和认可工作,依法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考核授权、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质量、节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纤维质量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九)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指导系统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机构的布局和能力建设规划。 (十)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建设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计划、固定资产、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宣传及信息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指导挂靠协会、学会工作。 (十二)承担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